哪些违规违纪的行为
违规违纪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违反政治纪律
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违反组织纪律
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归档。
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出卖或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
违反廉洁纪律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沉迷赌博。
违反群众纪律
侵害群众利益。
民生保障显失公平。
涉黑涉恶欺压群众。
漠视群众利益。
侵犯群众知情权。
违反工作纪律
不正确履行职责。
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违反生活纪律
生活作风不检点,如沉迷于不正当娱乐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超标准接待、违规使用公车等。
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
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补贴。
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财政专户资金。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违反考试纪律
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将试卷、答卷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违反招生纪律
在招生或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在招生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
肇事逃逸、逆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
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答卷。
扰乱考场、评卷点及录取场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在招生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
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招生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这些行为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从警告到撤职,甚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