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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生育保险多久

2025-01-18 05:59:50

在芜湖市,生育保险的申请时间有以下规定:

顺产 :生育津贴的申请期限为生育后的90天内。

剖腹产:

生育津贴的申请期限为生育后的105天内。如果难产,申请期限在顺产或剖腹产基础上增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宝宝,申请期限同样增加15天。

流产

妊娠4个月(不含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15天。

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7个月(不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42天。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产假98天,剖宫引产的,产假增加15天。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的,产假158天,剖宫产的,产假增加15天。

建议

及时申请:

建议妈妈们在生育后尽快整理好相关申请材料,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生育津贴的申请,避免因错过申请期限而影响报销。

连续缴费:在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前,请确保已经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且符合国家和芜湖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妈妈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生育保险申请流程,确保顺利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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