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搬迁房屋赔偿标准,你需要知道的几件事!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各个城市的建设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随之而来的就是大范围的征地与拆迁。城市拆迁虽然为区域发展打下基础,但由此也产生了不少问题,很多由拆迁引发的纠纷不断出现。在这个大趋势下,很多人由于不了解拆迁方面的法律问题,而在拆迁中处于劣势地位,失去了原本应该享有的权利。总结了被拆迁人最常问的几个问题,希望能给广大被拆迁人提供些许帮助。
关于拆迁补偿标准:
在盛廷律师接待的被拆迁人中,很多人都会问“律师,我们这里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里面已经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但是这只是补偿的大方向和根本原则,细化标准和具体补偿方案还是要各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制定,不同拆迁项目的补偿方案也有所差异。所以,当遭遇拆迁时,建议广大被拆迁人有针对性的具体关注地方的拆迁补偿方案。
除了补偿标准,很多被拆迁人也会遭遇到以“旧补偿方案”拆迁的问题。不少当事人会问“律师,我们这里现在正在拆迁,但是拆迁办拿两年前的文件给我们进行补偿,这是不是违法的?”
从法律角度来讲,拆迁补偿标准是在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就确定了的。而且,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制定也是参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盛廷律师建议:补偿标准的年限固然重要,但对被拆迁来讲,更重要的是拆迁方给出的这个标准是否合理,能不能保证大家的正常生活水平不降低。这就需要我们被拆迁人自己计算衡量。
关于拆迁补偿项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补偿项目: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除此之外,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关于补偿方式:
有的被拆迁人会问“我能不能自主选择拆迁补偿是要钱还是要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拆迁中,拆迁方应该提供两种安置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还有一种是产权置换。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而个别地方拆迁只给出一种安置方式。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还是产权置换,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