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国际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中国公民所需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簿。
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再婚者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外国人所需材料
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所需材料
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的免交)。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国内公民:身份证、户口簿,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港澳同胞:港、澳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在其他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澳门民事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等。
台湾同胞:《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等。
华侨: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证明等。
留学生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中国自费留学生:持本人护照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中国公费留学生:持教育部出国人员集训部出具的出国留学生结婚证明和本人护照。
外国留学生: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而又符合《婚姻法》及有关规定,且持有所在院校就读证明的,可予以办理结婚登记。
建议:在准备国际婚姻登记材料时,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