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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用面积包括哪些

2025-01-13 05:28:22

房屋共用面积是指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为本幢服务的设备用房

水、电、气、暖通等相关设备用房。

警卫室、信报间、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

墙体部分

外墙。

套与共用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中,未计入套内墙体面积的其他墙体水平投影面积。

公共通行建筑部位

本幢内的水平通道、垂直通道、大厅、门厅等。

其他公共和管理用房

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值班室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分隔墙及外墙

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

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需要注意的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这些共用面积在房屋销售和产权登记时,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测算和分摊,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中明确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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