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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什么手续

2025-01-11 01:27:24

军婚结婚需要以下手续:

提交结婚申请表

由军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审查与回函

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婚前检查

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政审与介绍信

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证件准备

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

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登记

携带上述所有证件和材料,到驻地政府民政部门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

总结:

军婚结婚需要经过严格的申请、审查、政审和登记流程,涉及多个证件和材料的准备。建议提前规划并咨询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手续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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