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里哪些免税
在工资中可以免税的项目包括以下几类:
差旅费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089号),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个人所得税。
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
这些补贴根据相关法规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误餐补助:
同样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补助: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供暖费补贴:
此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这些收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征个人所得税。
生育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商业健康保险:
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这类补贴和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离职补偿金:
个人因离职收到的补偿金,根据《财政部 》,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这些津贴根据国务院规定免税。
保险赔款:
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这些费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税收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