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哪个部门
2025-01-16 09:03:00
三旧改造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区人民政府:
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和协调“三旧”改造工作,编制项目中长期建设计划。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负责“三旧”改造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统筹组织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详细规划。
拆迁办:
项目申请主体(如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需要向拆迁办提交“三旧”改造申请,并通过各级审批。
区“三旧”改造协调领导小组:
负责联合审核改造用地范围、编制改造规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报区政府批准。
市自然资源局:
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宣讲及“三旧改造”工作调研,制定相关操作指引。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
发布《顺德区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征询公众意见稿)》,适用于全区“三旧”改造活动。
建议: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三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土地权属人在自行改造过程中,应充分征询全体业主意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表决和申请。
改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划执行,确保改造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