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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清理垃圾归哪里管

2025-01-16 15:46:00

村里清理垃圾的管理权限归属于城乡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此外,按照“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模式,村生活垃圾处理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操作执行,并由县级的城乡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因此,村里清理垃圾的工作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执行,并接受县级城乡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将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投放等纳入村规民约,督促单位和个人做好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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