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免征城镇土地使用
2025-01-13 09:04:50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类型包括: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确认所需土地是否符合上述免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