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2025-01-11 14:55:19
在广西办理离婚手续时,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准备一些基本的证件和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清单: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和 身份证。
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两张。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起诉状,这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关键文件。
身份证或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或 婚姻登记证明,以证明婚姻的存在。
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时,还需提供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及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现役军人需提交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非广西区内户籍的内地居民需办理居住证。
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需提交相应的有效旅行证件或护照。
注意事项:
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不同及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
提供的所有证件和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离婚程序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