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谍影重重!谨防高薪兼职布设窃密陷阱

2025-04-16 20:01:00

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对我搜情窃密活动日益猖獗,常以党政机关、军工企业、科研院所等人员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在招聘网站、社交平台发布兼职招聘信息,以丰厚酬劳为诱饵,布下兼职的“钓鱼”陷阱。少数人员被“高薪”的伪装蒙蔽双眼,沦为境外间谍情报机构搜情窃密的帮凶。

典型案例 1

某涉密单位公职人员汪某某,因投资虚拟币亏损,欠下巨额债务,便在网络论坛中发帖“求兼职”,并表明公职人员身份。很快便有境外人员表示愿意提供可观报酬,换取其所在单位生产任务、研究进度等“有偿信息”。面对金钱诱惑,汪某某虽忐忑不安,但一想到几张照片、几份文件就能换取大量金钱,贪念侥幸最终占据上风。经查,汪某某向对方提供国家秘密,获取间谍经费100余万元。2023年9月,汪某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典型案例 2

某核心涉密企业工程师金某,为找“副业”,在某求职网站上主动标注“任职于某企业”吸睛,并结识了自称某专业杂志的编辑“阿清”。“阿清”建议金某聚焦国产重要涉密装备撰稿,并承诺支付高额稿酬。金某为盗取国家秘密信息,采取各种隐蔽手段逃避监管,甚至在“阿清”的指导下盗取关键信息。2023年9月,金某因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典型案例3

某市直单位外事部门科员王某,因手头拮据在网上寻找兼职机会,被境外人员田某盯上。王某明知田某可能为境外情报人员,却利欲熏心,仍按田某指示将单位工作动态、内部资料等20余份文件、资料提供给对方,赚取“外快”2万元。经鉴定,上述材料中有3份属于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王某因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隐患分析

网络兼职具有极强的隐匿性、诱惑性、欺骗性,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往往通过线上招聘平台张网以待,一旦有上钩者,便以商业调查、市场统计、课题研究等名义部署任务。起初,任务难度不大、敏感性不强,目的是吸引目标上钩;随后便步步加码,将其发展为情报搜集员。不少人员被“来钱快”的假象所迷惑,自投罗网,尽管开始提供信息时可能并不知实情,但在察觉对方真实身份后,或被威逼胁迫,或因贪图利益而持续配合,最终越陷越深。

纪律提醒

公职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兼职。面对兼职信息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易泄露工作单位、具体职务、工作内容等敏感信息,面对门槛低、回报高的兼职,更要提高戒备之心和甄别能力,牢牢绷紧保密之弦,谨防掉入“量身打造”的兼职陷阱。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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