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中超范围添加甜蜜素,换来1.5万元罚单!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甜蜜素”是食品行业中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来增加食品的甜度,不仅效果明显、成本较低,且其甜蜜的名字更是让人倍感亲切。
但作为一款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遵循规定使用,否则,就会成为人人喊打的食品“科技与狠活”,面临法律的严惩。

近日,河南省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对外曝光某馒头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向相关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去年12月5日,该局执法人员对某馒头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发现经营场所货柜内有3包“金城牌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其中1包即将使用完毕)。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根据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该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不包括发酵面制品,如馒头、包子、豆包馍等。经立案调查,该店仅从事馒头、豆包馍等发酵面制品经营,是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甜蜜素”的,其行为构成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济源市市场监管局对本案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甜蜜素”和非法加工的发酵面制品豆包馍,没收违法所得3150元,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各餐饮单位非必要不使用食品添加剂,自觉减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这绝不仅仅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更是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最底线、最基础的诉求和期盼,也是食品经营者能够立足市场、长久盈利的经营之道!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加大对餐饮环节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不法分子。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杨会玲
编辑 | 熊柳欣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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